委托焦作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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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焦作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好处

作者:焦作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14 08:09:01

申请商标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吗?我司顾问告诉您,目前在国内注册商标只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北京的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当地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事务所代理。您可以自行选择注册商标申请方式,商标专用权不能自然产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才能获得。但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好处还是很多的,下面我司顾问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委托焦作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好处。

1、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效率高,节省时间: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国家商标局人力有限,不可能在现场为每位申请人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

2、拥有申请注册后全方位的专业咨询与服务:商标注册流程复杂而且周期长,在整个注册申请期间,商标代理机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进展。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后遭到异议,代理机构还会帮助申请人搜集充分的证据,进行有力的异议答辩。注册成功后,代理组织会将《商标注册证》及时、安全地交给申请人。当然,对于商标到期需要续展或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等问题,有了代理机构的及时提醒和协助办理,更会令申请人高枕无忧。

3、节省注册商标申请费用:虽说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支付其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它还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专程去北京办理,差旅、食宿费起码是一笔必不可少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在注册的各个环节花冤枉钱在所难免。

4、注册核准率高,商标注册保护策略合理完善: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注册核准率降低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况且没有商标代理人的帮助,企业往往不能制定完善的商标战略,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的商标。

而商标代理组织熟知商标法规,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他们不仅能帮助申请人判断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结果以保证较高注册成功率,而且能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打造企业金字招牌。所以,综合以上的诸多好处和理由后,申请商标还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比较划算和更有价值的。不过,在选择商标代理机构的的时候,也要选择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的正规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我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商标注册为什么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呢?主要是下面几个因素决定商标注册时间不会很短的。

一,庞大的申请数量。

二,商标注册的流程。商标注册有近6个月的盲查期,偶尔会达到9个月,过了盲查期就进入排队审核的流程了。商标审核通过后,还有3个月的法定公告期,过了公告期才会真正下发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局会用一个半月-2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出。那么这么多的时间加起来,商标注册的时间怎么也得有一年以上了。

三,个别商标审核时间更久,没准排在你前面的商标正在异议中,或者驳回复审中,以前商标异议或者驳回复审基本需要2-3年的时间才会有结果,现在商评委把这个时间控制在一年左右,所以有极个别商标等待的时间将会更久。

总之新的《商标法》实施后,规定了商标审查的时间不得超过9个月,在市场发展如此迅速的今天,众多企业仍然会觉得慢,不过小编认为如果商标局一直能保持这个速度,也已是很好了。

现行《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优先权”包括著作权。现实中,以他人著作权作品为商标进行抢先注册的案例很多。但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难以提供证据证明其享有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

经审理,商评委认为,公司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商标档案》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其对“”作品具有在先著作权,即争议商标与前述作品具有实质相似性。同时,公司将“”作为商标使用,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商标是独立创造。在综合推定的基础上,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争议商标不予注册。

本案的核心焦点是争论商标是否侵犯了公司的先前版权。《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在现实中,有大量的案件中,他人的著作权作品被作为商标急于注册。但是,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往往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在先的著作权。

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后发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发的商标注册证虽然不能独立证明前发的著作权,但两者的结合具有证明效力。因为《著作权登记证》至少证明了著作权的归属,而此前的《商标注册证》至少证明了涉案作品的创作时间早于争议商标的创作时间。因此,在本案中,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最终被商事法官采纳。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供反证材料的,认定该争议商标侵犯了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由此可见,提供后期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期的商标注册证应视为著作权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在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先前的版权成立。从本案还可以看出,权利人完成某项作品时,不仅应当保留作品的原设计、委托设计合同等公开发表的证据材料,而且应当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减少后续著作权纠纷的举证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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